壹、競賽緣起
本競賽以當前政府推動之國家政策性產業或領域為競賽主題,利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作為專利布局與產業分析平臺,競賽活動並為參賽團隊提供免費之訓練課程與實機操作,從專利檢索入門,由淺入深至產業分析及專利布局,協助參賽團隊建構專利基礎知識與分析技能,並經由此競賽,提供國內切磋交流產業趨勢及專利分析布局知識的機會與平臺,激盪多元化的專利分析及布局方法,扎根智財種籽,培育專利布局與產業分析人才,提升產業整體智財意識,帶動企業深耕產業分析與專利布局,達到「強化企業策略布局運用,深耕產學專利布局人才」目的。
貳、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參、競賽主題
主題 |
內容 |
相關技術產業範疇 |
智慧新生活 |
隨著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如何活用新技術滿足消費者多變的需求,將決定企業能否在這波數位浪潮中站穩腳步,進而開創產業新局。 |
物聯網、5G、區塊鏈、人工智慧、社群網路、雲端服務、數位行銷、數位轉型、大數據、元宇宙、NFT、量子科技等。 |
能源零碳排 |
面對氣候變遷情況加劇、環境資源日益惡化,發展節能減碳,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落實能源轉型及推廣再生能源,是邁向淨零碳排,環境永續發展的關鍵因子。 |
能源轉型科技如淨零碳排;再生能源科技如太陽能、風力能、地熱能;節約能源科技如智慧電網、LED照明、燃料電池、電動車等。 |
製造智慧化 |
製造業智慧轉型是近年來的熱門議題。以機械製造為基礎,結合各項智能技術,達到降低成本、優化品質、提高製造效率等目標,以強化工廠競爭力、推動工業4.0。 |
電子設備、汽機車零組件、航太零組件、紡織、製鞋等。 |
健康大未來 |
面對人口高齡化、慢性疾病盛行、疫情接連肆虐等挑戰,讓生技醫藥、食品安全、智慧醫療及健康照護等產業快速發展革新。 |
醫藥、醫療器材、健康食品、化妝品、生理檢測、細胞培養、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基因、微生物學、分子生物學、農牧業技術等。 |
肆、參賽規定
一、參賽對象:
- 企業、法人、產學研究機構現職員工。
- 智財法律事務所或相關領域者。
- 全國大專校院學生。
二、本競賽採團體參賽形式,參賽隊伍數上限為75組,參賽團隊由3至5人組成,參賽者得自由組隊參加,並鼓勵產學合作。
三、同一人不得同時報名兩個以上團隊,違者需擇一團隊報名,如因此影響參賽團隊組隊人數不足,該團隊需於111年6月24日(五) 18時前遞補成員。
四、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不得參賽。
五、參賽團隊得邀請1名產、學、研之專家學者擔任指導教練(不計入團隊成員)。
六、競賽過程中不得任意增減或更換團隊成員。
七、教育訓練:
- 本競賽期望透過「專利檢索課程」及「產業分析課程」兩項教育訓練課程,由專利檢索入門,經由產業分析進而達到專利全球布局,協助參賽者建構專利基礎知識與分析技能。
- 「專利檢索課程」及「產業分析課程」兩項教育訓練課程參賽團隊皆需指派至少2名成員參與課程,參賽團隊始具備最終得獎資格。(每組參賽團隊報名超過2名成員時,將依報名順序辦理候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八、參賽團隊之作品有以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獲獎名次:
- 於本競賽報名截止日前曾公開發表或曾參與其他競賽之作品。
- 曾接受政府補助或資助執行之內容。
九、得獎作品未來將公開於網站,若參賽團隊對部分內容有保密需求,經與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達成協議,得遮蔽部分具保密需求之資訊。
伍、報名須知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18時整,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擇一方式,應備文件請依規定繳交。
- 線上報名:請至本競賽網站下載並填寫報名文件後,上傳至線上表單(表單連結),經執行單位確認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
紙本報名:
- 請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報名文件寄送(以郵寄掛號郵戳或快遞交寄戳章為憑),經執行單位確認後始完成報名手續。
- 2. 報名文件收件地址: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1005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3樓),並請註明「2022年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競賽」。
-
報名文件:
- 參賽團隊成員報名表 (附件1)。
- 著作權授權書(附件2)。
- 個資蒐集、處理或利用同意書(附件3)。請團隊成員及指導教練皆需分別簽署。
- 報名完成後,如報名文件需補件或修正,請至遲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五) 18時前完成補正。
陸、評審辦法
一、本競賽規劃初賽及複賽兩階段評審,通過初賽評審之團隊,始得參與複賽。
二、初賽評審
- 評審方式:書面評審。
- 入選複賽團隊數:16隊。
三、複賽評審
- 評審方式:書面及口頭簡報評審。
- 評審流程:參賽團隊推派1名成員代表上臺簡報,簡報時間20分鐘,答詢評審委員時間10分鐘,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
- 指導教練相關規定:參賽團隊指導教練如欲參與複賽評審會議,僅開放旁聽,並不得於評審過程中以任何形式指導其參賽團隊,違者將視情形酌予扣分。
四、評審委員
- 由執行單位邀請具技術服務或研發法人經驗之專家學者擔任初賽及複賽評審委員。
- 競賽評分將依據評審項目總分以序位法排序(評審委員對各參賽團隊之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加總,並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再彙整參賽團隊之序位,序位合計數最低者評為序位第1,次低者評為序位第2依此類推,並列序位者優先比較總分,如仍相同者,次依評審項目配分比重高低依序比較),其他競賽評審機制,由評審委員決議訂定。
- 擔任本屆競賽評審委員者不得參賽或擔任指導老師。
柒、評審項目
評審項目 |
評審內容 |
初賽比重 |
複賽比重 |
所屬技術及產業現況分析 |
分析所屬產業現況或面臨之困境。
專利分析與布局之目標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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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 |
專利分析方法論與實作 |
說明專利檢索策略與GPSS應用檢索分析歷程(包含關鍵字與檢索式清單、檢索式修正方式、過濾內容)。
說明分析方法論之分析範圍、限制條件等。
說明專利分析之結果。
專利分析結果之合理性。
新穎的分析方法與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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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45% |
專利布局策略與協助產業發展可行性 |
專利布局策略具體作法及合理性。
我國產業在國際競合關係之競爭力分析。
我國企業或當前產業可突破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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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0% |
簡報專業性 |
主題內容呈現是否明確清楚。
版面編排視覺美觀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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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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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100% |
100% |
加分項目 |
加分內容 |
加分比重 |
加分比重 |
產學合作 |
產業界、研究單位及學界建構橫向鏈結,強化研發技術應用與縝密專利布局。 |
5% |
5% |
捌、作品規格
一、參賽團隊之競賽作品,需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專利檢索系統(GPSS)」作為競賽專利檢索與分析工具,不得使用商用專利檢索分析工具或模組,違者將視情形酌予扣分,但各國官方專利檢索系統及各項文書處理與統計軟體,不在此限。
二、初賽作品
-
初賽作品項目
- 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摘要(附件4):內文字體12pt,單行間距;WORD及PDF各1式。
- 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報告書(附件5):標題字體14pt,粗體;內文字體12pt,單行間距;WORD及PDF各1式。
- 執行單位將提供參賽團隊指定連結上傳初賽作品,請於111年8月12日(星期五) 18時前完成上傳。
三、複賽作品
-
複賽作品項目
- 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報告書(附件5):標題字體14pt,粗體;內文字體12pt,單行間距;WORD及PDF各1式。
- 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簡報(附件6):PPT及PDF各1式。
- 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作品介紹影片:影片長度3分鐘以內;影片格式以mp4、mov、avi、wmv為限。
- 執行單位將提供參賽團隊指定連結上傳複賽作品,請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18時前完成上傳。
玖、競賽獎勵
一、 獎勵內容:
-
前三名及佳作五名,各名次獎勵如下: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每隊一座及獎狀每人一張。
-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每隊一座及獎狀每人一張。
-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每隊一座及獎狀每人一張。
- 佳作:獎金1萬元,獎座每隊一座及獎狀每人一張。
- 進入複賽但未獲獎團隊可獲完賽證明每人一張。
- 進入複賽之參賽團隊指導教練可獲得感謝狀一張。
二、 領取方式
- 獎狀、完賽證明、指導教練感謝狀等各式證書,如未能於頒獎典禮現場領取將統一寄至參賽團隊主要聯絡人之通訊地址。
- 獲獎團隊應於獲獎名單公告後1周內請填具「獎金分配與收據清單表及匯款同意書格式」(附件7)報執行單位辦理匯款作業,如逾期未能繳交者,視同放棄獎金領取。
拾、著作權歸屬
一、參賽團隊依著作權授權書(如附件2)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再授權第三人使用其作品,並以非營利使用為原則。
二、參賽作品中如有引用他人之著作、文獻等資料應註明出處及日期。
三、主辦單位因使用參賽作品,致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營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者,參賽團隊應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害,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團隊之參賽及獲獎資格。
四、為符合競賽推廣產業專利分析與布局宗旨,參賽團隊得獎作品將公開於競賽網站供各界參考,以激發國內專利分析與布局風氣。
拾壹、權利義務
一、參賽團隊每一成員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簽署個資蒐集、處理或利用同意書(如附件3)。
二、參賽團隊報名應配合主辦單位完成本競賽,不得中途退賽,倘退賽者將不授予完賽證明。
三、參賽團隊須派員參加「專利檢索課程」及「產業分析課程」至少各1場次教育訓練課程,參賽團隊始具備最終得獎資格。
四、凡報名參賽之團隊,即視為同意競賽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倘因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利。
五、本競賽活動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配合調整活動辦理方式。
拾貳、檢索工具
全球專利檢索系統:https://gpss.tipo.gov.tw/
拾參、其他附則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獲獎人為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按給付金額扣取10%,惟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未達20,001元時,無需代扣所得】。另第三條第七項之規定,獲獎人為非國內居住者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扣取20%。因此若為在台居留超過183天之外籍人士,應提供護照簽證(具出入境紀錄)或居留證等相關居留事實佐證,則可視為「居住者」,即按本國人稅率扣繳。
拾肆、諮詢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