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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燈光學結構
Warning light optica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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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資料
TWM568941U-警示燈光學結構
Warning light optical structure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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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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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創作係有關於一種警示燈光學結構,係主要於燈座上之數發光部件外側設有數光學增光部件,又於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縱向形成有數凹、凸相間之第一增光部,且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沿該第一增光部成型的輪廓橫向形成有數凹、凸相間之第二增光部,藉此,當發光部件之發光體發出光線投射於該光學增光部件之第一及第二增光部後,即會於該第一及第二增光部上產生折射及反射作用,以提高發光體光線照明亮度及範圍,而使發光體經該光學增光部件往燈罩投射於外之光線,不會產生照明死角,以達到良好警示照明效果。
書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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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
20180810
公告日
20181021
申請號
TW107210978
公告號
TWM568941U
證書號
M568941
申請人
萬年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臺南市永康區國聖街167巷31號 (中華民國);
LUMINOUS STAR TECHNOLOGY LTD.
(TW)
發明人
郭奕祥
(中華民國);
GUO, YI-XIANG
(TW)
代理人
陳豐裕
公報IPC
F21V 13/00
(2006.01);
B60Q 1/26
(2006.01)
IPC
F21V 13/00
(2006.01);
B60Q 1/26
(2006.01)
公報卷期
45-30
類別碼
U
專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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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種警示燈光學結構,係設有一燈座,並於該燈座上設有數發光部件,且於該發光部件上組設有數發光體,又於該燈座上設有數光學增光部件,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位於該發光部件外側,且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分別與各發光部件位置相對應,另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縱向形成有數凹、凸相間之第一增光部,且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沿該第一增光部成型的輪廓橫向形成有數凹、凸相間之第二增光部。
2.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係縱向間隔成型有數凹槽,而與該凹槽相鄰處係相對形成凸部,以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縱向形成數凹、凸相間之第一增光部。
3.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之第一增光部其凹槽係形成錐狀,並於該錐狀凹槽之槽底成型有一弧凸緣。
4.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內壁係於對應其外壁各凹槽處分別成型有一凹坑,又使各凹坑分別與該發光部件上之各發光體位置相對應。
5.如申請專利範圍第4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內壁之凹坑係形成錐狀,並於該錐狀凹坑之坑底成型有一弧凸緣。
6.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係沿該第一增光部輪廓橫向成型有數相鄰併排設立之凸條,而於兩凸條間係相對形成凹部,以於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橫向形成數凹、凸相間之第二增光部。
7.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燈座頂面係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內側插槽,並使該燈座頂面位於該內側插槽外圍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外側插槽,且使數外側插槽分別與各內側插槽位置相對應,又使該發光部件包含有一基板及數發光體,乃使該基板呈豎直設立,且使該基板底端凸設有一第一插接部,又使數發光部件其基板底端之第一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燈座之各內側插槽中定位,並使該基板沿縱向間隔組設有數發光體,另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呈豎直設立,且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底端凸設有一第一插接部,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底端之第一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燈座之各外側插槽中定位,而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分別與各發光部件對應設立,又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緊鄰相接呈環圈狀,以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圍設於該發光部件外側。
8.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發光部件之基板頂端係凸設有一第二插接部,又該光學增光部件頂端係凸設有一第二插接部,另設有一組立板,乃使該組立板位於該發光部件及光學增光部件上方,並使該組立板上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內側插槽,又使該組立板於其內側插槽外圍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外側插槽,且使數外側插槽分別與各內側插槽位置相對應,另使該數發光部件其基板頂端之第二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組立板之各內側插槽中定位,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頂端之第二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組立板之各外側插槽中定位。
9.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燈座頂面周緣處係環設有一嵌槽,另設有一燈罩,乃使該燈罩成型為一端呈封閉端,而另端呈開放端,且內部形成一容置空間之實體,而使該發光部件及光學增光部件罩設於該容置空間內,並使該燈罩其開放端嵌設於該燈座之嵌槽中定位。
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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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領域】
本創作係有關於一種警示燈光學結構,尤指一種可增加發光體光線照明亮度及範圍,避免產生照明死角,以提高警示照明效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
【先前技術】
按,警示燈一般係安裝於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或救難車等執行特殊任務之車輛上,或者提供執勤人員於夜間處理交通事故、消防人員於夜間進行災難救援、山難搜救,或於濃霧、大雨、颱風、地震、停電等急難狀況使用,以藉由警示燈發出的聲光效果,吸引眾人視線注意,以達到警示效果。
現有警示燈係主要由燈座、直立固設於燈座上之燈柱,與間隔排列組設於燈柱之數發光二極體,以及罩設於燈柱與發光二極體外之燈罩等所組成。當啟動警示燈發光時,由於發光二極體的照明係為單一光點之直線光投射,故當其光線由燈罩投射而出,充其量只能集中照射於其正前方之局部燈罩上,由於發光二極體係間隔排列於燈柱上,因此,常發現於燈罩對應發光二極體處之光線相當明亮,而位於發光二極體二側處則形成光源照明死角,無法使整個燈罩周側均勻發光,以致造成現有警示燈之警示照明功效不佳缺失。
緣是,本創作人有鑑於現有警示燈於使用上會有照明死角,無法使整個燈罩均勻發光,而影響其警示效果等缺失,乃藉其多年於相關領域的製造及設計經驗和知識的輔佐,並經多方巧思,研創出本創作。
【新型內容】
本創作係有關於一種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主要目的係為了提供一種可增加發光體光線照明亮度及範圍,避免產生照明死角,以提高警示照明效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
為了達到上述實施目的,本創作人乃研擬如下警示燈光學結構,係設有一燈座,並於該燈座上設有數發光部件,且於該發光部件上組設有數發光體,又於該燈座上設有數光學增光部件,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位於該發光部件外側,且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分別與各發光部件位置相對應,另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縱向形成有數凹、凸相間之第一增光部,且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沿該第一增光部成型的輪廓橫向形成有數凹、凸相間之第二增光部。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係縱向間隔成型有數凹槽,而與該凹槽相鄰處係相對形成凸部,以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縱向形成數凹、凸相間之第一增光部。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之第一增光部其凹槽係形成錐狀,並於該錐狀凹槽之槽底成型有一弧凸緣。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內壁係於對應其外壁各凹槽處分別成型有一凹坑,又使各凹坑分別與該發光部件上之各發光體位置相對應。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內壁之凹坑係形成錐狀,並於該錐狀凹坑之坑底成型有一弧凸緣。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係沿該第一增光部輪廓橫向成型有數相鄰併排設立之凸條,而於兩凸條間係相對形成凹部,以於該光學增光部件外壁橫向形成數凹、凸相間之第二增光部。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燈座頂面係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內側插槽,並使該燈座頂面位於該內側插槽外圍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外側插槽,且使數外側插槽分別與各內側插槽位置相對應,又使該發光部件包含有一基板及數發光體,乃使該基板呈豎直設立,且使該基板底端凸設有一第一插接部,又使數發光部件其基板底端之第一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燈座之各內側插槽中定位,並使該基板沿縱向間隔組設有數發光體,另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呈豎直設立,且使該光學增光部件底端凸設有一第一插接部,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底端之第一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燈座之各外側插槽中定位,而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分別與各發光部件對應設立,又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緊鄰相接呈環圈狀,以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圍設於該發光部件外側。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發光部件之基板頂端係凸設有一第二插接部,又該光學增光部件頂端係凸設有一第二插接部,另設有一組立板,乃使該組立板位於該發光部件及光學增光部件上方,並使該組立板上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內側插槽,又使該組立板於其內側插槽外圍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外側插槽,且使數外側插槽分別與各內側插槽位置相對應,另使該數發光部件其基板頂端之第二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組立板之各內側插槽中定位,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頂端之第二插接部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組立板之各外側插槽中定位。
如上所述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其中,該燈座頂面周緣處係環設有一嵌槽,另設有一燈罩,乃使該燈罩成型為一端呈封閉端,而另端呈開放端,且內部形成一容置空間之實體,而使該發光部件及光學增光部件罩設於該容置空間內,並使該燈罩其開放端嵌設於該燈座之嵌槽中定位。
藉此,當發光部件之發光體發出光線投射於該光學增光部件之第一及第二增光部後,即會於該第一及第二增光部上產生折射及反射作用,以提高發光體光線照明亮度及範圍,而使發光體經該光學增光部件往燈罩投射於外之光線,不會產生照明死角,以達到良好警示照明效果。
【實施方式】
而為令本創作之技術手段及其所能達成之效果,能夠有更完整且清楚的揭露,茲詳細說明如下,請一併參閱揭露之圖式及圖號:
首先,請參閱第一〜三圖所示,為本創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係主要包含:
一燈座(1),乃使該燈座(1)頂面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內側插槽(11),又使該燈座(1)頂面位於該內側插槽(11)外圍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外側插槽(12),且使數外側插槽(12)分別與各內側插槽(11)位置相對應,另使該燈座(1)頂面周緣處環設有一嵌槽(13);
數發光部件(2),係使該發光部件(2)包含有一基板(21)及數發光體(22),乃使該基板(21)呈豎直設立,且使該基板(21)底端及頂端分別凸設有一第一插接部(211)及一第二插接部(212),又使數發光部件(2)其基板(21)底端之第一插接部(211)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燈座(1)之各內側插槽(11)中定位,又使該基板(21)沿縱向間隔組設有數發光體(22),該發光體(22)係為發光二極體;
數光學增光部件(3),請一併參閱第四、五圖所示,乃使該光學增光部件(3)呈豎直設立,且使該光學增光部件(3)底端及頂端分別凸設有一第一插接部(31)及一第二插接部(32),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3)底端之第一插接部(31)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燈座(1)之各外側插槽(12)中定位,而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3)分別與各發光部件(2)對應設立,又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3)緊鄰相接呈環圈狀,以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3)圍設於該發光部件(2)外側,另使該光學增光部件(3)外壁縱向間隔成型有數錐形凹槽(331),而與該錐形凹槽(331)相鄰處係相對形成凸部(332),以使該光學增光部件(3)外壁縱向形成數凹、凸相間之第一增光部(33),且於該錐形凹槽(331)之槽底成型有一弧凸緣(333),又使該光學增光部件(3)外壁沿該第一增光部(33)輪廓橫向成型有數相鄰併排設立之凸條(341),而於兩凸條(341)間係相對形成凹部(342),以於該光學增光部件(3)外壁橫向形成數凹、凸相間之第二增光部(34),另使該光學增光部件(3)內壁於對應該第一增光部(33)的各錐形凹槽(331)處分別成型有一錐形凹坑(35),並於該錐形凹坑(35)坑底形成有一弧凸緣(351),又使該光學增光部件(3)內壁之各錐形凹坑(35)分別與該發光部件(2)上之各發光體(22)位置相對應;
一組立板(4),係使該組立板(4)位於該發光部件(2)及光學增光部件(3)上方,乃使該組立板(4)上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內側插槽(41),又使該組立板(4)於其內側插槽(41)外圍設有呈環狀排列之數外側插槽(42),且使數外側插槽(42)分別與各內側插槽(41)位置相對應,另使該數發光部件(2)其基板(21)頂端之第二插接部(212)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組立板(4)之各內側插槽(41)中定位,並使該數光學增光部件(3)頂端之第二插接部(32)分別對應插設於該組立板(4)之各外側插槽(42)中定位;
一燈罩(5),係使該燈罩(5)成型為一端呈封閉端(51),而另端呈開放端(52),另內部形成一容置空間(53)之實體,以將該發光部件(2)及光學增光部件(3)罩設於其容置空間(53)內,並使該燈罩(5)其開放端(52)嵌設於該燈座(1)之嵌槽(13)中定位。
據此,當啟動警示燈作動時,該各發光部件(2)上之數發光體(22)發出光線係會投射於相對應設立之光學增光部件(3)其內壁之錐形凹坑(35),以於該錐形凹坑(35)及其弧凸緣(351)處產生折射及反射作用,該折射及反射的光線再往外投射,以經過該光學增光部件(3)外壁之第一增光部(33)之錐形凹槽(331)及其弧凸緣(333),以及第二增光部(34)之凸條(341)等再進行數次折射與反射動作,以提高發光體(22)光線的照明亮度及照射範圍,而使間隔設置之發光體(22)發出光線,於通過光學增光部件(3)後呈交錯相疊,不致產生暗區死角,藉此,以使各發光體(22)其間隔處亦形成有明亮的照明亮度,以使光學增光部件(3)周側均勻發光,續該光線係再經燈罩(5)投射於外。
於此,藉由本創作之光學增光部件(3)設置,即可使發光體(22)其光線經由光學增光部件(3)增幅及整合後,提高其光源效能,及不會產生光源照明上的死角,以達到良好發揮警示照明效果。另本創作之光學增光部件(3)係對應發光部件(2)上之數發光體(22)而設,以於該光學增光部件(3)上成型有與該數發光體(22)相對之第一增光部(33)、第二增光部(34)等結構,依此,當光學增光部件(3)設置於該發光部件(2)外側時,該光學增光部件(3)上之第一增光部(33)及第二增光部(34)等即會與發光部件(2)上之各發光體(22)相互對應,藉此,以提高本創作組裝便利性及節省組裝工時者。
前述之實施例或圖式並非限定本創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實施態樣,請一併參閱第六圖所示,本創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係可因應車輛警示用、道路警示用或救難警示用等不同使用需求之警示燈高度,而使發光部件(2)、光學增光部件(3)及燈罩(5)等配合呈具所需高度,以製成適合各種使用需求之警示燈,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所為之適當變化或修飾,皆應視為不脫離本創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專利範疇。
由上述結構及實施方式可知,本創作係具有如下優點:
1.本創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係可使發光部件之發光體發出光線投射於光學增光部件之第一及第二增光部後,提高發光體光線照明亮度及範圍,使發光體經光學增光部件投射於外光線,可增加其光源效能,及不會產生照明死角,以達到良好警示照明效果。
2.本創作之警示燈光學結構係於其光學增光部件成型有與數發光體對應設立之第一增光部及第二增光部,藉此,當光學增光部件設於發光部件外側時,其光學增光部件上之第一增光部及第二增光部等,即會與發光部件上之各發光體相對應,據此,以節省組裝工時、提高組裝效率者。
綜上所述,本創作之實施例確能達到所預期功效,又其所揭露之具體構造,不僅未曾見諸於同類產品中,亦未曾公開於申請前,誠已完全符合專利法之規定與要求,爰依法提出新型專利之申請,懇請惠予審查,並賜准專利,則實感德便。
【圖式簡單說明】
第一圖:本創作之立體分解圖
第二圖:本創作之立體圖
第三圖:本創作之正視圖
第四圖:本創作之俯剖視圖
第五圖:本創作之正剖視圖
第六圖:本創作之另一實施例正視圖
符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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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燈座
(11)‧‧‧內側插槽
(12)‧‧‧外側插槽
(13)‧‧‧嵌槽
(2)‧‧‧發光部件
(21)‧‧‧基板
(211)‧‧‧第一插接部
(212)‧‧‧第二插接部
(22)‧‧‧發光體
(3)‧‧‧光學增光部件
(31)‧‧‧第一插接部
(32)‧‧‧第二插接部
(33)‧‧‧第一增光部
(331)‧‧‧凹槽
(332)‧‧‧凸部
(333)‧‧‧弧凸緣
(34)‧‧‧第二增光部
(341)‧‧‧凸條
(342)‧‧‧凹部
(35)‧‧‧錐形凹坑
(351)‧‧‧弧凸緣
(4)‧‧‧組立板
(41)‧‧‧內側插槽
(42)‧‧‧外側插槽
(5)‧‧‧燈罩
(51)‧‧‧封閉端
(52)‧‧‧開放端
(53)‧‧‧容置空間
縮圖尺寸
15%
35%
50%
65%
85%
100%
圖示:
主要
全部
主要
全部